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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寶網路會員服務條款
親愛的顧客您好,感謝您使用欣寶網路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公司將根據以下之網路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提供網路服務。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本條款。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隱私權保護政策」之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開通帳號,並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本條款之具體約定內容如後:
一、會員服務條款
1.在您使用本服務之前,必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並註冊成為網路會員,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在完成開通帳號後,始得登入本公司網站,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服務相關之活動。如個人資料有異動,請務必即時更新,以保障您的權益。
如因會員未正確更新個人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之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之通知,會員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會員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2.個人資料之填寫如有重複、錯誤或虛偽不實、故意冒用他人姓名、侵害他人姓名權、公司名稱專用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有違反公序良俗、政府法令、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等情形,本公司得拒絕開通帳號,並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會員帳號,取消會員資格,拒絕提供本服務,會員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主張,並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隱私權保護
尊重並依據本網站「隱私權保護聲明」保護您的隱私(請參閱「隱私權保護聲明」條款)。
三、網路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1.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係依法令規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條款,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後,才能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2.會員應自行確保會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1) 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本公司顧客務中心(客服專線:03-3812-800)。
(2) 會員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 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任何人包括會員,亦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3) 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3.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1) 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2)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3)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4)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5) 濫發廣告郵件。
(6)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7)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欣寶會員帳號、密碼,專屬欣寶使用。
5.如會員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本公司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四、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及本條款,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活動及使用本公司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五、網路交易須知
1.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通知會員本公司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可以在本網站查詢出貨狀況。
當會員使用兌換商品完成兌換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兌換交易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交易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或來信通知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兌換交易行為。
2.會員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有交易資料不正確之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協助處理(客服專線:03-3812-800)。
六、商品的退回
1.收受商品後,如發現所購置之商品有瑕疵,可以退回商品。
2.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
(1)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括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2) 依照您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3)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3.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七、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本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八、電子報的寄送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本公司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九、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括會員本人,未經本公司或權利人事前之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而使用。如有違反,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2.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有任何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歡迎您提出檢舉,並請立即通知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3-3812-800)。
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及網路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而涉訟,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一、會員身份終止與本公司通知之義務:
1.本公司具有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
2.若會員決定終止本公司會員資格,可直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本公司或是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機制進行取消,本公司將儘快註銷您的會員資料。
3.會員有通知取消本公司會員資格之義務,並自停止本公司會員身份之日起(以本公司電子郵件發出日期為準),喪失所有本服務所提供之優惠及權益。
4.為避免惡意情事發生致使會員應享權益損失,當會員通知本公司停止會員身份時,本公司將再次以電子郵件確認無誤後,再進行註銷會員資格。